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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人中風復健與恢復:AHA/ASA 2026 指引導讀
二十四小時前下床是傷害,二十四到四十八小時下床是 Class 1
① 早期下床與出院去向② 皮膚、攣縮與靜脈血栓③ 膀胱、肩痛與中樞痛④ 跌倒、憂鬱與焦慮⑤ 骨頭、睡眠與生活型態⑥ 評估工具全景⑦ 身體活動、痙攣與平衡⑧ 步態、失用與輔具⑨ 上肢、視覺與吞嚥⑩ 認知溝通與回到社區

系列導讀.第 01 篇 AHA/ASA 在 2026 年發布新版《成人中風復健與恢復指引》,距離上一版 2016 年整整十年,全文 145 頁。這個系列用十篇把它拆開讀。第一篇先處理兩個最常在病房被問到的問題:中風後什麼時候可以下床,以及出院以後該去哪裡繼續復健。前者指引給了一條少見的「3: Harm」,後者則是一條建立在觀察性研究上、卻被評為 Class 1 的建議。

本文目錄約 11 分鐘閱讀
  1. 先看指引怎麼定義「恢復」
  2. 一個會影響後面九篇的政策
  3. 什麼時候可以下床
  4. 出院以後去哪裡
  5. IRF 優於 SNF 的 Class 1,建立在觀察性研究上
  6. 門診復健與早期支持性出院
  7. 家屬主導的復健為什麼是 No Benefit
  8. 臨床判讀重點

先看指引怎麼定義「恢復」

這份指引開頭有一段話,寫得不像一般指引。它說中風後的恢復很少是線性的,範圍超出身體功能,也沒有明確的終點;恢復不是回到從前的自己,而是發展出一個有韌性的新自己。 這段話直接變成了整份指引最上面的「新增重點」:復健被定義為一個沒有既定終點的長期過程,評估與介入可以貫穿一生。

整體框架用的是世界衛生組織的 ICF 模型:功能分成身體功能與結構的損傷(例如肌肉、神經連結)、活動受限(例如走路、穿衣、洗衣服),以及在生活角色與社區中的參與受限(例如參加宗教活動、就業、參加社區活動、探望親戚)。

時間分期也統一了。指引依一份共識聲明,把中風恢復切成五期:

分期時間
超急性期0 到 24 小時
急性期中風後 1 到 7 天
早期亞急性期7 天到 3 個月
晚期亞急性期3 到 6 個月
慢性期超過 6 個月

但指引也坦白說,大部分復健研究是在慢性期或晚期亞急性期做的,因為這樣比較好避開自發性恢復與同時進行的標準復健兩個干擾。所以除非有安全考量,指引大多刻意不指定介入的時機;劑量(強度、排程、總量)也一樣,除非有明確證據,否則推薦裡不寫劑量

一個會影響後面九篇的政策

讀這份指引之前要先知道一件事:AHA 的政策在 2016 年之後改了,這版指引刻意不收錄「FDA 未特別核准用於中風恢復」的器材或藥物的推薦,這些主題改放在正文裡,當成需要更多研究的知識缺口。 過去版本已經推薦過的藥物與技術則「沿用保留」(grandfathered)。

這代表後面幾篇讀到某個治療「沒有推薦」時,要先分清楚是「證據說沒用」,還是「沒有 FDA 適應症所以不寫」。兩者在推薦表上看起來一樣都是空白,意義卻完全不同。

另外,這份指引的每一條推薦都獲得 82.2% 到 100% 投票寫作小組成員的同意;文獻搜尋在 2025 年 6 月到 10 月間進行。

什麼時候可以下床

這是整篇最明確的一組推薦。

推薦CORLOE
急性期應採用中風後 24 到 48 小時開始的分級活動流程,以改善功能結局與生活品質1A
急性中風前 24 小時內不應進行高劑量活動,以免神經學惡化與功能結局變差3: HarmA

指引把用語講得很清楚:中風後 24 到 48 小時之間的活動通常稱為「早期活動」,「極早期」活動一般指 24 小時以前。 兩個詞只差一個字,推薦等級卻一個是 Class 1,一個是 Class 3: Harm。

那個「傷害」的證據來自目前這個領域最大的隨機對照試驗。更高頻率、極早期(中位數為中風後 18.5 小時)的活動,與 3 個月時 mRS 良好結局的機率下降有關。 而傷害不是平均分布的:在 12 小時內、以更高強度(更長、更頻繁的訓練)活動的病人特別明顯。 最容易受傷的族群也被點名:NIHSS 分數較差、腦出血,以及意識障礙的病人。

機轉的解釋是這樣:高強度的活動訓練伴隨較高的代謝需求、血流動力學不穩定,以及神經學惡化的風險。 指引的收尾是:不建議不加區分地使用極早期活動(即中風後 24 小時內),但建議在 24 到 48 小時之間開始分級的早期活動。

早期活動的好處也寫得具體。它能減少肺炎、深部靜脈血栓、壓瘡、攣縮與便秘等醫療併發症。 執行的人不限於治療師:早期活動可以由物理治療師、職能治療師、護理人員,甚至受過訓練的家屬來做。

不過指引自己的知識缺口寫得比推薦更誠實:目前的資料指出了有益的時間窗(24 到 48 小時)與有害的強度,但在任何中風族群中都還沒有建立最佳活動劑量。 另外,資料不成比例地集中在缺血性中風,還需要有大量腦出血病人的前瞻性資料。 至於極早期活動為什麼有害,腦血流自動調節、血流動力學與心臟功能不足、代謝需求增加,這些理論都還停留在推測階段

有一處源文要留意:早期活動的支持文字寫「分級流程見 Figure 1」,但全文唯一的一張 Figure 1 是「從急性中風到復健與恢復的路徑圖」,畫的是出院去向,不是活動流程。讀者照著去翻會找不到。

出院以後去哪裡

美國的急性後期照護選項比台灣多一層,指引的推薦是圍繞這些場域寫的。

場域指引的描述
住院復健機構(IRF)治療量最高,每天至少 3 小時、每週 5 天,有復健護理與每天的醫師查房
專業護理機構(SNF,「亞急性復健」)有護理與治療,但治療量沒有預先規定,醫師監督通常不是每天直接的
長期照護醫院(LTCH)給醫療需求複雜者,平均住院至少 25 天,提供部分復健治療
居家與門診居家護理機構、門診;部分機構有「日間復健」,由 2 個以上專業協同照護

實際流向是這樣:一項 Medicare 按服務付費受益人的研究中,從急性醫院出院的中風病人 35% 沒有接受任何急性後期照護,28% 去了 IRF,24% 去了 SNF,13% 由居家護理機構照護。 指引自己補註:這個研究沒有納入門診復健,所以「沒有任何急性後期照護」的比例可能被高估。

推薦表是這樣排的:

推薦CORLOE
急性後期復健應採組織化、協調的跨專業照護,以達到最大功能獨立1A
符合 IRF 資格者,優先於 SNF 在 IRF 治療,出院時功能進步較多、回到社區比例較高1B-NR
門診或居家復健者,建議組織化的社區協調跨專業照護1C-LD
無法直接回家、又不符合或無地理可近性進入 IRF 者,SNF 可以有用2aC-LD
IRF 完成後仍無法直接回家者,接著去 SNF 可以有用2aC-EO
輕到中度活動受限者,建議早期支持性出院(ESD)加多專業服務,結局與院內復健相當1B-R
早期出院加上家屬主導的居家復健,與單純早期出院相比沒有效果3: No BenefitB-R

IRF 優於 SNF 的 Class 1,建立在觀察性研究上

第二條是整張表裡最值得細讀的。它是 Class 1,證據等級卻是 B-NR(非隨機)。

指引沒有迴避這一點:比較 IRF 與 SNF 結局的觀察性研究本質上受限於非隨機設計、兩個場域病人的基線差異,以及即使做了統計校正仍然存在的未測量干擾因子疑慮。 它給出的理由是一致性:有研究用了工具變數分析與傾向分數等多種統計校正,IRF 相對 SNF 的優勢仍然存在;整體而言,儘管有觀察性研究的限制,多項研究結果的一致性支持 IRF 是適當病人的首選。

指引還順手糾正了一篇系統性回顧:Alcusky 等人的回顧在功能結局部分,把 1 篇研究誤歸為比較 IRF 與 SNF,但那篇實際上比較的是不同場域的亞急性復健;排除之後,剩下 4 篇都顯示 IRF 病人功能結局較好。 同一段也寫到,有 2 篇研究顯示 IRF 費用較高

這一段源文本身有一處排版問題:Simmonds 等人的 Medicare 研究那幾句在同一段裡完整出現了兩次,第一次寫風險校正後 IRF 病人這些事件「發生較少」(a lower occurrence),第二次寫「發生最少」(the lowest occurrence);結論句「多項研究結果的一致性支持 IRF」也重複了。看起來是編修時沒刪乾淨的段落,內容方向一致,但比較級與最高級不同,引用時要選一版。

那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去 SNF?一部分是病人本身:復健潛力有限、因衰弱或共病無法承受密集治療,或有醫療需求。 一部分是地理:美國約有 15,000 家 SNF 與 1,100 家 IRF,SNF 近得多。還有保險:有些保險不給付 IRF 或條件偏向 SNF,Medicare Advantage 的事前授權要求也被點名為障礙。

Stein 等人訪問專家,列出決定急性後期場域的關鍵因素與支持比例,這張表很適合拿來做出院規劃的討論:

決定因素專家支持比例
可能從主動復健計畫獲益97%
需要具專門復健技能的臨床人員94%
需要持續的醫療處置與監測84%
能承受主動復健計畫74%
需要照顧者訓練才能回到社區48%
家屬/照顧者支持39%
可能回到社區/家中39%
能回到實際的居家環境32%
病前失智16%

排在最後的是病前失智,只有 16% 的專家認為它是關鍵因素。

門診復健與早期支持性出院

門診復健的證據是一篇 Cochrane 回顧:14 個試驗、1617 名病人,不良結局的勝算降低(Peto OR 0.72,95% CI 0.57–0.92;P=0.009),個人日常生活活動分數增加(SMD 0.14,95% CI 0.02–0.25;P=0.02)。 另一項研究則發現,出院回家後前 30 天接受門診治療的人,接下來 30 天再住院的機率較低。

早期支持性出院在歐洲、澳洲與紐西蘭已經研究了超過 20 年。2017 年 Cochrane 回顧(17 個試驗、2422 名病人)發現它讓住院天數縮短約 5 天,改善日常活動獨立性,並提高住在家裡的機會,而且沒有增加再住院率,也沒有對生活品質或照顧者情緒造成負面影響。 效益最明顯的族群是能在協助下行走的中度失能病人,而且要由協調的多專業團隊執行。成本則是從略為減少到小幅增加都有

2022 年的系統性回顧與統合分析只看到住院天數縮短的趨勢,死亡、再住院與日常生活活動都沒有不良影響。指引的解釋是:很多研究納入的是較輕的中風,天花板效應可能讓細微的功能改善測不出來。

家屬主導的復健為什麼是 No Benefit

最後一條的證據是印度的 ATTEND 試驗。14 家醫院、1200 名剛中風且有指定照顧者的成人,隨機分到家屬接受結構化復健訓練(包括目標設定與任務導向活動)或常規照護;復健從住院開始,回家後持續 2 個月。 結果是6 個月時,兩組的死亡或依賴比例沒有顯著差異。

指引的詮釋很直接:在印度這類專業復健資源有限的低資源環境,單純訓練家屬可能不足以改善中風恢復;結論落在政策面,醫療政策應支持偏遠與資源不足地區公平取得急性後期復健服務。

🩺 神經專科醫師 施懿恩・小評論

AVERT 的結果我們在中風病房早就在用了,但這版指引把它寫成 Class 3: Harm、證據等級 A,意義不一樣。以前是「不要太早」,現在是「24 小時內高劑量下床會傷害病人」。這條建議最容易被誤讀成「24 小時內什麼都不能動」——但指引禁止的是高劑量、高頻率的極早期活動,特別是 12 小時內、NIHSS 高、腦出血、意識不清的病人。翻身、擺位、床上的被動關節活動不在這條裡面。

IRF 優於 SNF 那條 Class 1 讓我想到台灣的腦中風急性後期照護(PAC)。我們的制度設計不是 IRF/SNF 的二分,但問題的形狀一模一樣:誰能承受每天三小時的治療、誰需要比較慢的節奏、誰根本離不開醫療監測。美國的專家表把「病前失智」排在最後、只有 16% 支持,這個數字值得在出院討論時被想起來——我們常把失智當成「復健沒用」的理由,而專家們並不這麼看。

ATTEND 是一個很有分量的陰性試驗。1200 人、14 家醫院,把家屬訓練成復健主力,結果沒有差。它讓人不太舒服的地方在於,台灣很多中風病人出院後,實際上就是家屬在做復健。

指引把恢復定義成沒有終點的過程,卻也在同一章承認,連最基本的「每天該動多少」都還沒有答案。

臨床判讀重點

常見印象指引實際說法
越早下床越好24 到 48 小時開始分級活動是 1/A;24 小時內高劑量活動是 3: Harm/A
極早期活動的傷害對所有人都一樣12 小時內、高強度、NIHSS 較差、腦出血、意識障礙者最明顯
早期活動有明確的最佳劑量指引明寫:任何中風族群都還沒建立最佳活動劑量
IRF 優於 SNF 是隨機試驗證據是 Class 1 但 LOE 為 B-NR,依據是多項觀察性研究結果一致
沒有推薦就代表證據說沒效新政策刻意不收 FDA 未核准用於中風恢復的器材與藥物,這些放在知識缺口
早期支持性出院全面優於住院復健推薦用詞是「結局相當」;2017 Cochrane 縮短約 5 天,2022 統合分析只見趨勢
訓練家屬就能取代專業復健ATTEND 1200 人,6 個月死亡或依賴無差異,列為 3: No Benefit
病前失智是不去密集復健的主要理由專家支持比例只有 16%,排在九項因素最後
早期活動流程可參考 Figure 1源文的 Figure 1 是照護路徑圖,不是活動流程

主要來源

Richards LG, Ifejika NL, Stein J, et al. 2026 Guideline for Adult Stroke Rehabilitation and Recovery: A Guideline From the 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 and American Stroke Association. Stroke. 2026;57:e00–e00. doi:10.1161/STR.0000000000000536

本系列供醫療專業人員教學參考,不取代原始指引全文、最新仿單、院內流程或個別臨床判斷。本文依據的是期刊正式排版前的版本,頁碼尚未確定。文中表格為原創整理。

指引版本/來源
Richards LG, Ifejika NL, Stein J, et al. 2026 Guideline for Adult Stroke Rehabilitation and Recovery: A Guideline From the 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 and American Stroke Association, Stroke 2026;57:e00–e00(正式排版前版本)
最後更新
2026.07
適用對象
神經內科、復健科、物理/職能/語言治療、護理及中風照護團隊(教學與臨床參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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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導讀為教育用途,不取代原始指引全文、最新仿單或個別臨床判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