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列導讀.第 05 篇 慢性緊縮型頭痛的預防用藥只有一個 Level A,而它是一個「已經被使用許多年」——指引原話——的三環抗憂鬱劑。往下數,第二線兩個、第三線三個,全部是 Level B,全部是抗憂鬱劑。非藥物那邊拿到 Level A 的只有肌電圖生理回饋。這一篇處理這張很短的清單,以及兩份文件在 amitriptyline 起始劑量上相差四倍的落差。
什麼時候該開始預防
EFNS 的門檻是:慢性 TTH 應考慮預防性藥物治療,而非常頻繁的陣發型 TTH 可以考慮。共病(例如過重或憂鬱)必須納入考量。
2025 年綜論把適應症畫得寬一些:預防治療已被證實有助於降低頻繁陣發型(每月 1–14 天)或慢性(每月 ≥15 天)TTH 病人的頭痛頻率與嚴重度;此外,稀發型 TTH 病人若簡單止痛藥無效、耐受不良或有禁忌,同樣有預防治療的適應症。
最後這一句在臨床上很實用。它把預防治療從「痛得夠多才給」改成「急性藥走不通就給」——而第四篇已經說過,急性藥的效果會隨頭痛頻率上升而衰退。
一張只有六個藥的表
| 順位 | 成分 | 每日劑量 | 建議等級 |
|---|---|---|---|
| 第一線 | Amitriptyline | 30–75 mg | A |
| 第二線 | Mirtazapine | 30 mg | B |
| 第二線 | Venlafaxine | 150 mg | B |
| 第三線 | Clomipramine | 75–150 mg | B |
| 第三線 | Maprotiline | 75 mg | B |
| 第三線 | Mianserin | 30–60 mg | B |
六個藥,六個抗憂鬱劑。這不是巧合,也不是因為 TTH 被當成心身症——EFNS 特別強調 amitriptyline 的效果與是否存在憂鬱無關,而 mirtazapine 那份關鍵研究收的正是沒有憂鬱的難治型病人。
指引另外提醒了一件溝通上的事:必須讓病人知道這是抗憂鬱劑,但它對疼痛有獨立的作用。跳過這一步,病人回家看仿單,藥就停了。
Amitriptyline 的證據其實有點亂
Level A 的背後不是一排整齊的陽性試驗。指引把過程照實寫了出來。
早期 Lance 與 Curran 報告 amitriptyline 10–25 mg 每日三次有效。Diamond 與 Baltes 則發現 10 mg/日有效,但 60 mg/日無效——一個方向相反的劑量反應,指引照列而未加評論。另一份研究報告 75 mg/日可縮短六週試驗最後一週的頭痛時長。
還有一份陰性結果:amitriptyline 50–75 mg/日或 amitriptylinoxide 60–90 mg/日與安慰劑之間無效果量差異。但指引在這裡做了一個很漂亮的判讀——該研究裡 amitriptyline 組與安慰劑組的副作用發生率也一樣。連 amitriptyline 那些眾所周知的副作用都測不出來,代表這個試驗本身對訊號不敏感,原因至今不明。
真正把它撐到 Level A 的是後面兩份:Bendtsen 等人發現 amitriptyline 75 mg/日使頭痛曲線下面積(頭痛時長乘以強度)較安慰劑降低 30%,達高度顯著。Holroyd 等人以抗憂鬱劑(83% 服 amitriptyline,中位劑量 75 mg/日;17% 服 nortriptyline,中位劑量 50 mg/日)對照壓力管理治療與兩者併用,六個月後三組的頭痛指數都比安慰劑多降約 30%,同樣高度顯著。
那個 Holroyd 研究的設計值得記住,因為它同時是本篇後半段的關鍵證據——壓力管理治療的效果與抗憂鬱劑相當。
兩份文件差了四倍的起始劑量
這是本系列裡我認為最值得標出來的實務落差。
| EFNS 2010 | 2025 年綜論 | |
|---|---|---|
| 起始劑量 | 10–25 mg/日 | 2.5–10 mg 睡前 |
| 調升幅度 | 每週 10–25 mg | 每週 5–10 mg |
| 目標/上限 | 維持劑量 30–75 mg/日 | 最高 70–80 mg |
| 服藥時間 | 睡前 1–2 小時 | 睡前 |
上限差不多,起始劑量差了四到十倍,調升速度差一倍。
兩者都不能算錯——EFNS 給的是試驗劑量往回推的建議,綜論寫的是「臨床上醫師常見的做法」(It is common for clinicians to start...)。但方向很清楚:十五年來實務把起始劑量壓得愈來愈低,把調升拉得愈來愈慢。這幾乎一定是因為耐受性。Amitriptyline 的副作用是口乾、嗜睡、頭暈、便祕、體重增加,在一個「效果往往有限」的適應症上,副作用足以決定病人會不會吃到第二個月。
有兩個時間點值得記住。EFNS 說在治療劑量下,顯著效果在第一週就可能觀察到,因此若病人在維持劑量下四週仍無反應,建議換藥。而 2025 年綜論給的停藥時機是:反應良好者(每月頭痛天數減少超過 50%)可在 3 或 6 個月後停藥並觀察是否復發,除非存在憂鬱或焦慮等其他共病。EFNS 則寫每 6 到 12 個月應嘗試停藥一次。
綜論還補了一個機轉上的細節,正好把第三篇接起來:amitriptyline 會降低顱周肌肉壓痛,同時達成周邊的抗痛覺作用與抑制中樞敏感化。它不是單純作用在中樞。
第二線與第三線
Mirtazapine 30 mg/日在難治型、無憂鬱、且包含 amitriptyline 治療無效者的病人中,使頭痛指數較安慰劑多降 34%。效果與同一團隊報告的 amitriptyline 相當,一份系統性回顧的結論是兩者治療慢性 TTH 可能同樣有效。2025 年綜論補充:mirtazapine 的耐受性側寫優於 amitriptyline。
但劑量不能打折。低劑量 mirtazapine 4.5 mg/日單用、或與 ibuprofen 400 mg/日併用,在慢性 TTH 都無效。
Venlafaxine 150 mg/日在混合了頻繁陣發型與慢性 TTH 的族群中,使每月頭痛天數從 15 天降到 12 天。2025 年綜論對它的評價比 EFNS 保留:venlafaxine 預防 TTH 的效果證據薄弱,僅支持 EFNS 任務小組給的 Level B。
三線的 clomipramine、maprotiline、mianserin 都報告優於安慰劑,但指引用的字是「可能有效」(may be effective)。
SSRI 則是明確的陰性。 Citalopram 與 sertraline 都未顯示優於安慰劑,而一篇 Cochrane 分析回顧了六份 SSRI 與其他抗憂鬱劑的比較研究後結論:SSRI 治療慢性 TTH 的效果不如三環抗憂鬱劑。在一個處方清單全是抗憂鬱劑的疾病裡,最常被開立的那一類抗憂鬱劑是無效的。
其他被試過而失敗的
這份清單同樣有臨床價值,因為它們都仍在被使用。
Tizanidine(肌肉鬆弛劑)結果互相衝突。Memantine(NMDA 受體拮抗劑)無效。肉毒桿菌毒素已被廣泛研究,一篇系統性回顧的結論是它治療慢性 TTH「可能無效或有害」;2025 年綜論的措辭軟化為「證據有限,需要更多研究」。
最值得注意的是每日服用簡單止痛藥當預防這件事。指引說這個做法從未被以此為主要療效指標的試驗研究過,但探索性分析指出 ibuprofen 400 mg/日無效——而且相較於安慰劑反而增加頭痛,暗示這可能是藥物過度使用頭痛的早期表現。
Topiramate 與 buspirone 只有開放標籤研究報告有效。
非藥物:Level A 只有一個
EFNS 把非藥物治療整理成一張更短的表。
| 治療 | 建議等級 |
|---|---|
| EMG 生理回饋 | A |
| 認知行為治療 | C |
| 放鬆訓練 | C |
| 物理治療 | C |
| 針灸 | C |
EMG 生理回饋拿到 A,但過程也不乾淨。一篇納入 11 份研究的回顧因為檢定力不足,結論是「證據互相衝突,無法支持或推翻」其相對於安慰劑或其他治療的效果。真正撐起 A 的是另一篇納入 53 份研究的完整統合分析:生理回饋具有中度到大幅的效果,效果持久,且與放鬆治療併用時可增強。多數納入的研究採用的正是 EMG 生理回饋。統合分析無法可靠判斷效果在陣發型與慢性型之間是否不同。
認知行為治療的證據結構很特別。Holroyd 那份研究裡,CBT、三環抗憂鬱劑與兩者併用都優於安慰劑,而三種治療之間沒有顯著差異;另一份研究同樣報告 CBT 與 amitriptyline 之間無差異。指引的結論是:CBT 可能有效,但沒有令人信服的證據。2025 年綜論引用的則是壓力管理治療在隨機安慰劑對照試驗中證實有效,且在預防慢性 TTH 上與 amitriptyline 等效。
換句話說,這個 C 級的心理治療,在頭對頭比較裡跟那個 A 級的藥打平。等級的差距來自研究的數量與品質,不是來自效果。
放鬆訓練與不治療、候診名單或安慰劑相比,證據互相衝突。
物理治療這一段是整份指引語氣最尖銳的地方。指引說物理治療被廣泛使用,包含姿勢矯正、按摩、脊椎徒手治療、口顎治療、運動處方、冷熱敷、超音波與電刺激,但這些模式大多數從未被妥善評估。個別結論包括:脊椎徒手治療在陣發型 TTH 無效,在慢性型無令人信服的效果;咬合板常被推薦但尚未在品質合理的試驗中測試過,一般情況下不能被推薦;治療性觸摸、顱電療法與經皮神經電刺激都沒有確切的效力證據。指引的總結句是:這些療法的廣泛使用與其效力科學證據的匱乏之間,存在巨大的反差。
針灸:十五年間翻了過來
針灸是兩份文件之間結論落差最大的項目,而且方向相反。
EFNS 2010 的敘述是:一篇回顧與一篇統合分析結論認為針灸治療 TTH 沒有效力證據;兩份試驗報告針灸優於基本照護或候診名單,但中式針灸相較於假針灸並無較佳效果。不過一篇較新的 Cochrane 分析根據五份試驗,結論是針灸整體上略優於假針灸。而在與物理治療、放鬆或按摩併放鬆的四份比較試驗中,後者在某些終點上結果略佳。指引最後給的位置是:針灸「可能是頻繁 TTH 病人有價值的選項,但在做出最終結論前需要更多研究」。
2025 年綜論引用的是 2016 年的 Cochrane 統合分析,結論直接得多:針灸對頻繁陣發型與慢性 TTH 有效且安全。
同一個療法、同一個 Cochrane 團隊、十五年間累積的試驗,把「無效力證據」推成了「有效且安全」。這是本系列裡唯一一個證據方向明確前進的項目。
至於枕大神經阻斷術,EFNS 引用的一份研究報告它在慢性 TTH 無效;2025 年綜論則說,由於枕大神經阻斷在多種頭痛疾患的效力已獲確認,已有將其用於 TTH 的嘗試。這個項目十五年後仍停在嘗試階段。
兩份文件對「第一線」的定義不一樣
這裡有一個容易被忽略、但會直接影響門診決策的分歧。
2025 年綜論說:認知行為治療、生理回饋與放鬆治療這類非藥物治療「經常被推薦為第一線介入」。但同一段的最後一句是:「TTH 的非藥物取徑證據非常有限。」
EFNS 說:非藥物處置應永遠被納入考量,但科學基礎有限。而在等級上,只有 EMG 生理回饋是 A,CBT 與放鬆訓練都是 C。
兩份文件都同意這些方法值得做,也都同意證據不足;差別在於要不要把「第一線」這三個字放上去。而 EFNS 對缺乏證據時該怎麼選,給了一個罕見地直白的建議:在科學證據出現之前,只能使用常識。具體來說,CBT 最可能適合心理行為問題或情緒困擾扮演主要角色的病人,而生理回饋或放鬆訓練可能較適合緊繃型的病人。
衛教本身就是治療
EFNS 花了整整一節談「資訊、保證與誘發因子辨識」,而這節的第一句話是:醫師認真看待這個問題這件事本身,就可能具有治療效果——特別是當病人擔心自己有腦瘤之類的嚴重疾病,而能夠透過完整的檢查得到保證時。
誘發因子的辨識同樣有價值。指引列出的 TTH 常見誘發因子是:壓力(心理或生理)、不規律或不當的飲食、大量攝取或戒斷咖啡與其他含咖啡因飲料、脫水、睡眠障礙、睡太多或睡太少、運動減少或不當、心理行為問題,以及女性月經週期的變化與荷爾蒙補充。
咖啡因在這張清單上同時以「攝取過多」與「戒斷」兩種身分出現,而它又是第四篇那個第二線複方止痛藥的成分。
預後的部分,指引引用的是一份 12 年人口追蹤研究:大約有一半的頻繁或慢性 TTH 個體,頭痛獲得緩解。但指引立刻加了一句限制——不知道尋求醫療諮詢的那群人是否也是如此。會走進診間的人,本來就是自然緩解機率較低的那一群。
而該講給病人聽的期待值,指引寫得很直接:頻繁 TTH 很少能被治癒,但結合藥物與非藥物治療,通常可以獲得有意義的改善。
臨床判讀重點
| 常見印象 | 文獻實際說法 |
|---|---|
| Amitriptyline 從 25 mg 起始是標準做法 | EFNS 起始 10–25 mg;2025 年綜論記載實務常從 2.5–10 mg 起始 |
| 抗憂鬱劑是因為病人有情緒問題才用 | 效果與是否有憂鬱無關;關鍵試驗收的是無憂鬱病人 |
| SSRI 副作用少,可作為 TCA 的替代 | Citalopram、sertraline 皆未優於安慰劑;Cochrane 結論 SSRI 不如 TCA |
| 預防藥吃兩三個月才會知道有沒有效 | 治療劑量下第一週即可能見效;四週無反應即建議換藥 |
| 每天吃止痛藥也算一種預防 | Ibuprofen 400 mg/日無效,且比安慰劑增加頭痛 |
| 肉毒桿菌毒素可考慮用於慢性 TTH | 系統性回顧結論「可能無效或有害」 |
| 非藥物治療是第一線 | 僅 EMG 生理回饋為 Level A,CBT 與放鬆訓練皆為 C |
| 針灸沒有證據 | 2010 年結論分歧,2016 年 Cochrane 統合分析結論有效且安全 |
| 慢性 TTH 是不會好的 | 12 年追蹤約半數緩解,但就醫族群是否相同並不清楚 |
🩺 神經專科醫師 施懿恩・小評論
那張只有六個藥、而且六個都是抗憂鬱劑的表,我每次看都會停一下。它反映的不是 TTH 的本質,是這個領域的研究史——最早有人試了 amitriptyline 有效,之後的工作基本上都在同一個藥理類別裡換分子。第三篇講的那個「沒有治療標的就設計不出實驗」的迴圈,在這張表上是看得見的。
臨床上我實際照做的是綜論那個低起始劑量。10 mg 睡前對一個白天要上班的人來說常常已經太多,隔天早上那種昏沉感會讓他直接停藥,而停掉之後要再說服他吃第二次非常難。從 5 mg 開始、每兩週加一次,走得慢,但走得完。EFNS 那個「四週無反應就換藥」的規則我也很喜歡——它防止的是那種吃了半年、劑量卡在 10 mg、既沒效也沒停的無限期處方。
至於非藥物,我覺得真正的問題不在證據等級,在可及性。EMG 生理回饋是這張表上唯一的 Level A,但門診能轉介到的地方屈指可數;而 CBT 與 amitriptyline 在頭對頭研究裡打平,實務上卻幾乎不會被當成一個「處方」開出去。我們手上證據最強的那個選項,往往是最難執行的那一個。
Holroyd 那份研究裡,藥物、壓力管理、兩者併用,六個月後三組都比安慰劑多降約 30%——併用組並沒有把兩個 30% 加起來。這個沒有相加的結果被引用了二十幾年,卻很少有人追問它意味著什麼:如果兩種完全不同的介入,最後都收斂到同一個天花板,那麼被改變的可能不是它們各自宣稱的那個機轉。
主要來源
Bendtsen L, Evers S, Linde M, Mitsikostas DD, Sandrini G, Schoenen J. EFNS guideline on the treatment of tension-type headache – report of an EFNS task force. Eur J Neurol. 2010;17(11):1318–1325. doi:10.1111/j.1468-1331.2010.03070.x
Lee HJ, Cho SJ, Seo JG, Schytz HW. Update on tension-type headache. Headache Pain Res. 2025;26(1):38–47. doi:10.62087/hpr.2024.0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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