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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型抗癲癇藥於新診斷癲癇:AAN/AES 2018 指引更新導讀
≥60 歲的新診斷癲癇:主戰場不是療效,是留不留得住
① 2004 到 2018 改了什麼② 成人局部癲癇:LTG/LEV/ZNS③ ≥60 歲族群④ 被否定與證據不足的⑤ 兒童與全般性癲癇的空白

系列導讀.第 03 篇 高齡族群是這份指引裡唯一有專屬建議的次族群,而支撐它的兩篇研究有個共同特徵:主要終點都不是無發作率,是「12 個月後還留在試驗裡」。這個終點選擇本身就是一個臨床判斷——在這個年齡層,藥能不能吃得下去,比它能壓下多少發作更接近實務問題。這一篇處理那兩篇研究,以及一個常被當成藥物差異、其實可能是劑型差異的結論。

為什麼終點是「留存」

兩篇高齡研究的主要終點都是 retention——病人在 12 個月後仍持續留在試驗中的比例。而判定退出的原因同時包含發作復發不良反應(且是在已經調整過劑量之後仍無法忍受)。

這是一個複合終點。它把「藥無效」與「藥吃不下去」合併成同一個失敗事件。對高齡族群來說這個設計是合理的:多重用藥、腎肝功能下降、跌倒風險、認知敏感度都讓耐受性成為真正的限制因子。但複合終點的代價是,看到組間差異時無法直接知道差在哪一半。

研究一:GBP 對 LTG 對 CBZ-IR(Class II,≥60 歲)

這是一篇雙盲隨機研究,收 ≥60 歲的新診斷病人,三組分別為:

藥物劑量
Gabapentin≤1,500 mg/d
Lamotrigine≤150 mg/d
即釋型 carbamazepine(CBZ-IR)≤600 mg/d

這三個劑量都是上限而非固定劑量,實際使用可低於此。三個數字都相當保守,LTG 的 ≤150 mg/d 尤其偏低——這在解讀「LTG 耐受性較好」時是個必要的背景。

結果是:分派到 LTG 的病人停藥比例低於 GBP 與 CBZ-IR,原因是 LTG 的耐受性較佳

不良反應的分布:

最後那一行值得特別注意。在一個平均年齡超過 60 歲的族群裡,頭暈、步態不穩、嗜睡這類神經學不良反應通常被認為是選藥的關鍵,但這篇研究沒有測出三者的差異。真正把 LTG 與另外兩個藥分開的,是體重/水腫(GBP)與皮疹/低血鈉(CBZ)這些非神經學的問題。

研究二:LTG 對 CBZ-CR(Class I,≥65 歲)

第二篇是這個主題唯一的 Class I 研究,收 ≥65 歲的局部癲癇病人:

藥物劑量
Lamotrigine100–500 mg/d
緩釋型 carbamazepine(CBZ-CR)400–2,000 mg/d

主要終點同樣是留存,依發作復發與不良反應發生判定。

關鍵結果有兩個數字:

第二個數字是這篇研究最容易被引用錯的地方。14% 對 25% 看起來是接近兩倍的差距,方向也符合直覺,但它沒有通過統計檢定。把它當成「LTG 耐受性優於 CBZ-CR 的證據」是過度解讀;指引自己的結論寫得很克制:LTG「better tolerated than CBZ-IR but not CBZ-CR」。

常見不良反應:

那個差異,可能是劑型而不是藥物

把兩篇研究並排,最有臨床意義的訊息浮出來了:

對照藥LTG 的耐受性優勢
研究一(Class II,≥60 歲)CBZ-IR(即釋)存在,且是停藥率差異的主因
研究二(Class I,≥65 歲)CBZ-CR(緩釋)未重現(14% vs 25%,未達顯著)

指引的原文措辭是:研究一所發現的 LTG 與 CBZ-IR 之間的差異,在研究二裡沒有被重現

這在臨床上的意思是:LTG 相對於 carbamazepine 的耐受性優勢,很可能主要對比的是即釋劑型。即釋型 carbamazepine 的血中濃度波動較大,峰值濃度相關的頭暈與嗜睡也較明顯;換成緩釋劑型之後,這塊優勢就縮小到測不出來。

所以「高齡病人應該用 LTG 而不是 carbamazepine」這個常見的簡化說法,比較精確的版本是「高齡病人若要用 carbamazepine,劑型的選擇可能與換藥同樣重要」。而更精確地說,這裡有一個開放的問題:這兩篇研究從未直接比較 CBZ-IR 與 CBZ-CR 在高齡族群的耐受性,上面的推論是跨研究比較,強度有限。

Gabapentin 那條 Level C

高齡的建議有兩個藥。GBP 的部分來自結論 2:GBP 在 ≥60 歲的新診斷局部癲癇「可能與 CBZ-IR 一樣有效、且耐受性較佳」(1 篇 Class II 研究),對應建議 2 的 Level C。

要注意 GBP 這條建議的比較對象也是 CBZ-IR,同樣受上面那個劑型問題影響。而 GBP 在同一篇研究裡最突出的不良反應是體重增加與水分滯留——在共病心衰竭或下肢水腫的高齡病人身上,這正好是最不想要的那組副作用。

同時要記得第 01 篇提過的:GBP 的整體評級在這次更新中由 Level A 掉到 Level C,而建議 7 明白寫著「證據不足以在 CBZ 之外改採 GBP、OXC 或 TPM(Level U)」。GBP 的 Level C 是限定在 ≥60 歲族群的,不能外推到一般成人。

臨床判讀重點

常見印象文獻實際說法
兩篇高齡研究比的是無發作率主要終點皆為 12 個月留存,複合了療效失敗與不耐受
LTG 耐受性優於 carbamazepine僅在對比即釋型時成立;對比緩釋型未重現(14% vs 25%,未達顯著)
高齡研究裡神經學副作用差最多三藥的神經學不良反應無差異;差在體重/水腫與皮疹/低血鈉
研究一的 LTG 150 mg/d 是目標劑量上限(≤150 mg/d),且屬偏低劑量
GBP 可用於一般成人新診斷癲癇Level C 僅限 ≥60 歲;一般成人為 Level U(建議 7)

🩺 神經專科醫師 施懿恩・小評論

這兩篇研究讓我最有感的是終點的選擇。在高齡病人身上,「這個藥有沒有效」和「這個病人能不能一直吃這個藥」在實務上幾乎是同一個問題——一個因為低血鈉住院、或因為頭暈跌倒骨折的病人,癲癇控制得再好也沒有意義。用留存率當主要終點,等於承認了這件事。我覺得這比許多只看無發作率的試驗更貼近門診。

至於劑型那個對比,我認為是這份指引裡最實用、卻最少被引用的一段。臨床上「老人家不要用 carbamazepine」幾乎變成一句口訣,但這兩篇研究擺在一起顯示的是:那個劣勢有很大一部分綁在即釋劑型的濃度波動上。這不代表可以放心對高齡病人開緩釋型 carbamazepine——低血鈉與藥物交互作用的問題並沒有因為換劑型而消失,而且台灣高齡病人的多重用藥情境比試驗族群複雜得多。但它至少提醒我們,把一個藥整類劃掉之前,先確認被比下去的到底是這個藥,還是那個劑型。

主要來源

Kanner AM, Ashman E, Gloss D, et al. Practice guideline update summary: Efficacy and tolerability of the new antiepileptic drugs I: Treatment of new-onset epilepsy. Epilepsy Currents. 2018;18(4):260–268. doi:10.5698/1535-7597.18.4.260

本系列供醫療專業人員教學參考,不取代原始文獻、最新仿單、院內流程或個別臨床判斷。文中表格為原創整理。

指引版本/來源
Kanner AM, Ashman E, Gloss D, et al. Practice guideline update summary: Efficacy and tolerability of the new antiepileptic drugs I: Treatment of new-onset epilepsy, Epilepsy Currents 2018;18(4):260–268(AAN/AES 實務指引更新)
最後更新
2026.07
適用對象
神經內科、小兒神經、家醫及相關專科醫療人員(教學與臨床參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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