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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金森氏症 2023 台灣治療共識導讀(TMDS)
巴金森氏症治療台灣共識(一):認識疾病與治療啟動——症狀、診斷、何時開始用藥?
① 疾病全貌與治療啟動② 早期藥物選擇③ 進展期運動併發症④ 裝置輔助治療⑤ 非運動症狀

系列導讀.第 1 篇 台灣動作障礙學會(TMDS)於 2023 年發表更新版《巴金森氏症實證治療共識》,整合 MDS、AAN 等國際指引的最新證據,提供符合台灣健保與臨床現實的治療建議。本系列五篇按「早期 → 進展期 → 裝置治療 → 非運動症狀」架構拆解這份共識。首篇從疾病全貌出發,談「何時、從哪裡開始」的治療決策。


巴金森氏症(Parkinson's disease, PD)是台灣最常見的神經退化疾病之一,盛行率預計在 2030 年翻倍。它不只是「手抖」——運動症狀與非運動症狀同等重要,而現有治療幾乎全是症狀緩解,沒有任何藥物被確認能改變疾病進程。這個前提,是理解整份指引的起點。


一、巴金森氏症的兩大症狀域

運動症狀(Motor Symptoms)

四大核心運動症狀:

症狀臨床表現
靜止性震顫(resting tremor)放鬆靜止時出現、動作時消失,常見「搓藥丸」動作
僵直(rigidity)鉛管樣或齒輪樣阻力,患者常主訴「肌肉緊繃」
動作遲緩(bradykinesia)動作啟動困難、幅度縮小;寫字變小(micrographia)是典型表現
姿勢不穩(postural instability)通常在較晚期出現,是跌倒的主要原因

除四大核心外,步態凍結(freezing of gait, FOG)和慌張步態(festinating gait)在進展期也十分常見,對生活品質衝擊巨大。

非運動症狀(Non-Motor Symptoms)

非運動症狀往往比運動症狀更早出現,且對生活品質的影響有時超過運動症狀本身:

臨床提醒:RBD(睡眠中大聲說話、拳打腳踢)往往比巴金森氏症的運動症狀早出現多年,是重要的前驅症狀標誌。


二、診斷:用英國 PD Brain Bank 標準,但要排除紅旗

TMDS 2023 共識沿用 MDS 診斷標準(參考自英國 PD Brain Bank criteria),核心是:

  1. 確認動作遲緩(bradykinesia)——必要條件
  2. 加上靜止性震顫僵直至少一項
  3. 排除紅旗症狀(非典型特徵)
  4. 支持性特徵(levodopa 反應佳、嗅覺喪失等)

紅旗症狀提示需考慮非典型巴金森症候群(Parkinson's plus syndromes):


三、疾病修飾治療:目前仍無實證支持

這是臨床上最常被患者詢問的問題:「有沒有藥可以讓病情不要惡化?」

目前的答案是沒有被確認的疾病修飾(neuroprotective)藥物

因此,「什麼時候開始治療」由症狀對生活品質的影響決定,而非由「搶先治療以護神經」的邏輯決定


四、何時開始藥物治療?

TMDS 共識依循國際指引的共識:

當巴金森氏症症狀影響到患者的日常功能與生活品質時,即應啟動藥物治療。

沒有固定的「門檻分數」,而是個人化判斷,考量:

輕微症狀、無功能影響時,可暫觀察,或考慮 MAO-B 抑制劑(症狀輕微且兼顧可能的疾病修飾作用)。


五、台灣的特殊考量

TMDS 共識特別提醒幾點在台灣臨床現場需注意的事:

議題說明
健保給付限制部分藥物(如 opicapone、safinamide)2023 年時在台灣尚未上市或健保未收載
Pimavanserin用於 PD 精神症狀的 pimavanserin,2023 年台灣尚未核准
Droxidopa用於姿勢性低血壓,台灣 2023 年尚未上市
皮下 apomorphine 幫浦2023 年台灣尚未常規使用

這些限制貫穿整份共識——國際指引的 A 級建議不等於台灣臨床可立即執行,TMDS 共識在每個建議旁都標明台灣現況。


臨床要點摘要

面向共識重點
症狀域運動 + 非運動並重;RBD 是重要前驅症狀
診斷MDS 標準:動作遲緩為必要,排除紅旗症狀
疾病修飾目前無確認有效的神經保護藥物
治療時機症狀影響功能/生活品質時啟動
台灣現況部分藥物(pimavanserin、droxidopa、apomorphine pump)2023 年尚未在台可用

🩺 神經專科醫師 施懿恩・小評論

巴金森氏症在門診最常見的誤解,是「這個病只是手抖而已」。事實上,很多病人是以便秘、嗅覺喪失、睡覺打人(RBD)來就診,幾年後才出現典型運動症狀。當我們在門診看到一位老先生說他晚上睡覺常常夢到打架、或是十年不曾聞到飯香——那些都是需要仔細問診的訊號。

「疾病修飾治療沒有確立」這件事,對病人而言很難接受,但如實告知是醫療誠信的一部分。我的做法是把重點轉向我們「能做的事」:症狀緩解可以很有效、運動復健有紮實的證據(第三篇會深入談)、以及早期發現非運動症狀讓整體照護品質大幅提升。

這份共識的最大價值,是給了台灣臨床醫師一份符合本地健保現實的藥物選擇路徑。接下來幾篇,我們從最核心的藥物選擇開始談起。


參考文獻

  1. Treatment Guideline Subcommittee of Taiwan Movement Disorder Society. Evidence-Based Taiwan Consensus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treatment of Parkinson's disease. Acta Neurologica Taiwanica. 2023;32(3):145–.
  2. Postuma RB, Berg D, Stern M, et al. MDS clinical diagnostic criteria for Parkinson's disease. Mov Disord. 2015;30(12):1591-601.
  3. Olanow CW, Rascol O, Hauser R, et al. A double-blind, delayed-start trial of rasagiline in Parkinson's disease (ADAGIO). N Engl J Med. 2009;361(13):1268-78.
  4. Fox SH, Katzenschlager R, Lim SY, et al. International Parkinson and Movement Disorder Society evidence-based medicine review: Update on treatments for the motor symptoms of Parkinson's disease. Mov Disord. 2018;33(8):1248-66.

本系列為 TMDS 2023 巴金森氏症治療共識之臨床導讀整理,供醫療專業人員教學參考,不取代原始指引全文或個別臨床判斷。部分藥物在台灣之上市與健保狀態可能已有更新,請依最新規定為準。

指引版本/來源
TMDS 2023 巴金森氏症治療共識
最後更新
2026.07
適用對象
神經科及相關專科醫療人員(教學與臨床參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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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導讀為教育用途,不取代原始指引全文、最新仿單或個別臨床判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