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列導讀.第 04 篇 Triptan 和 rimegepant 是專一性藥物,但門診裡很多偏頭痛病人手上拿的,其實是止痛藥:乙醯胺酚、布洛芬、藥局買得到的複方。這一篇處理指引裡的非專一性口服藥——乙醯胺酚、NSAID、COX-2 抑制劑、複方止痛藥與鴉片類——以及它們共同的那條紅線:一個月能吃幾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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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醯胺酚:不是最強,但最安全
Acetaminophen 是 Grade A、Group I。 高劑量 1000 mg 對輕中度偏頭痛有中等程度的療效。
它的定位在不同指引間有點拉扯。2015 年美國頭痛學會把 acetaminophen 1000 mg 升為 Grade A(療效確立),但歐洲的指引認為它不如 NSAID,主要適合無法使用 NSAID 的病人。 用法上,國際頭痛學會建議口服 1000 mg,六小時後可再服一次,24 小時內最多兩劑。
它真正不可取代的地方在族群:acetaminophen 仍是兒童、懷孕或哺乳婦女,以及長者的第一線。 Table 1 寫得更直接:孕婦與兒童的首選藥物。
這一點跟第 02 篇接起來看才完整:triptan 的禁忌症清單第一項就是懷孕,第二項是哺乳。
NSAID:輕度失能的主力
| 藥物 | 劑量 | 分級 |
|---|---|---|
| Ibuprofen | 200–400 mg | Grade A、Group I |
| Naproxen | 500–750 mg | Grade A、Group I |
| Diclofenac | 50–100 mg | Grade A、Group I |
| Ketoprofen | 75–150 mg | 其他 NSAID:Grade B、Group II |
| Ketorolac | 30–60 mg 肌肉或靜脈注射 | 其他 NSAID:Grade B、Group II |
| Aspirin | 900–1000 mg 口服 | Grade A、Group IV |
指引的說法是這些藥都有效,彼此之間沒有明確的優劣。 共同的代價是:腸胃道副作用發生率 10–20%,消化性潰瘍病人應避免;NSAID 也可能增加心血管與腦血管風險,需要小心。 Table 1 另外註明 ibuprofen 是輕度或失能較輕發作的第一線,也是兒童病人的第一線;ketorolac 的角色是急診使用。
Aspirin 是那個分級看起來矛盾的藥。口服 900–1000 mg 有效、優於安慰劑,但腸胃道副作用仍是主要顧慮,於是證據拿 A,推薦只拿 IV。2022 年版的英文摘要把這件事講得更白:高劑量 aspirin 因腸胃道副作用被降級為救援治療。
但 Table 1 在排版上出了一點狀況。Diclofenac 與 aspirin 兩列共用同一格說明,寫的是「輕度失能偏頭痛的第一線治療」,而 aspirin 那一列的推薦組別是 IV。同一格文字,對 diclofenac 是 Group I 的第一線,對 aspirin 卻是「前述藥物無效或特殊情況才考慮」的 Group IV。讀表的人如果只看說明欄,會把 aspirin 當成第一線。這個合併儲存格不是 2026 年才出現的,2022 年版總表的 naproxen、diclofenac、aspirin 三列就已經共用「輕度以下失能偏頭痛的第一線治療」這一格,新版只是原樣沿用。
COX-2 抑制劑:正文與表格不一致
正文寫:COX-2 抑制劑 [Grade C, Group III],證據有限;國際頭痛學會把口服 celecoxib 120 mg 列為傳統 NSAID 不適用時的選項。
Table 1 寫的卻是 Grade C、Group II,說明欄是「需考量心血管副作用」。
我把原文表格的影像調出來確認過,這一格確實是 II。再往回查 2022 年版:正文標題是 [Grade C, Group III],總表也是 C/III。三處都是 III,只有 2026 年的表格是 II,比較可能是表格的誤植。但這需要作者確認;在那之前,引用時最好把兩處都註明。
Group II 與 III 的差別不小:前者是「推薦」,後者是「證據不足,前述藥物無效或無法取得時才考慮」。
複方止痛藥:最多人吃,證據最少
在台灣,許多成藥複方結合了 acetaminophen、NSAID 與咖啡因。國際上,超過 90% 的偏頭痛患者使用非處方的複方止痛藥,而且常常只用這一種。然而臨床證據仍然有限。
分級是 Grade C、Group III,Table 1 的說明是:沒有嚴謹的臨床試驗,主要依據專家共識與臨床經驗。
這一段只有三句話,但它描述的可能是真實世界裡最大的一群病人。治療指引的篇幅分配和病人實際吃的藥,幾乎是反過來的。
鴉片類:留到最後,而且只用口服
| 藥物 | 分級 |
|---|---|
| Tramadol/acetaminophen 口服複方 | Grade B、Group IV |
| Tramadol 靜脈注射 | Grade C、Group IV |
| Morphine 靜脈注射 | Grade C、Group V |
唯一有像樣證據的是口服複方:隨機試驗中,tramadol 75 mg/acetaminophen 650 mg(兩錠)在兩小時頭痛緩解(55.8% 對 33.8%)與頭痛解除(22.1% 對 9.3%)上都優於安慰劑。 Table 1 的單錠劑量是 tramadol 37.5 mg/acetaminophen 325 mg。
限制它的是另一組風險:嗜睡、嘔吐、依賴,尤其是濫用。所以鴉片類應限於救援使用。 其餘的鴉片類:tramadol 靜脈注射證據有限;morphine 沒有優勢;包括 butorphanol 在內的鴉片類都不建議。
摘要的措辭更嚴格:tramadol 或 tramadol/paracetamol 複方應保留到所有其他藥物都失敗,且限於口服劑型。 這跟表格裡 tramadol 靜脈注射仍掛著 Group IV(「特殊情況才考慮」),而不是 Group V(不建議),有一點點張力。
一個月能吃幾天
這是整份指引裡最實際的一段,也是所有非專一性藥物的共同邊界。
頻繁使用急性藥物(rimegepant 除外)會增加藥物過度使用頭痛(MOH)的風險。 指引給的 MOH 定義是:
| 藥物 | MOH 門檻 |
|---|---|
| 單純止痛藥 | 每月 ≥15 天 |
| Triptan、麥角胺、複方止痛藥、鴉片類 | 每月 ≥10 天 |
而「應該限制在多少以下」,指引引了國際頭痛學會的建議:
| 藥物 | 國際頭痛學會建議上限 |
|---|---|
| 複方止痛藥、triptan | 每週少於 2 天,或每月少於 8 天 |
| 止痛藥、NSAID | 每週少於 2–3 天,或每月少於 10 天 |
摘要卻用了一條更簡單、也更嚴格的線:NSAID、acetaminophen、triptan、麥角衍生物與複方止痛藥,每週不應超過兩天,rimegepant 可能除外。 對單純止痛藥與 NSAID 來說,摘要的「兩天」比正文引用的國際建議「兩到三天」緊一些。臨床上兩者差距不大,但如果病人問「那到底是兩天還是三天」,指引自己給了兩個答案。
超過這條線要怎麼辦?每月偏頭痛日 ≥4 天、急性治療頻繁或無效,或疾病負擔高的病人,應評估預防性治療,以降低發作頻率與嚴重度。
🩺 神經專科醫師 施懿恩・小評論
那個「超過 90% 用非處方複方」的數字,我讀了很久。它不是台灣的數字,但門診經驗大概不會差太遠:病人第一次來看頭痛,手上幾乎都已經有一盒藥局買的止痛藥,吃了好幾年。指引給這類藥 Grade C、三句話的篇幅,這是誠實的——證據確實很少。但也意味著,真實世界裡最常見的用藥情境,是指引最沒辦法幫上忙的地方。
MOH 的門檻那張表值得病人也看一眼。單純止痛藥 15 天、複方 10 天,差了五天,而差別就在「複方」兩個字。很多病人以為成藥比處方藥溫和,但以 MOH 門檻來說剛好相反:同樣是「一顆止痛藥」,複方比單方更早撞牆。
COX-2 那一格正文寫 III、表格寫 II,這種不一致在指引裡並不少見,通常也不會改變臨床決策。但表格是最常被截圖、被做成投影片、被貼到衛教單上的部分。一個被轉貼一百次的表格,錯一格的影響力比正文錯一句大得多。
Rimegepant 被寫成 MOH 紅線的唯一例外,而這條紅線原本要保護的,正是那群每天吞一顆成藥的人。
臨床判讀重點
| 常見印象 | 指引實際說法 |
|---|---|
| Acetaminophen 太弱,不值得用 | Grade A、Group I;兒童、孕婦、哺乳婦女與長者的第一線 |
| Acetaminophen 痛就吃,沒有上限 | 國際頭痛學會:1000 mg,六小時後可再服,24 小時最多兩劑 |
| 某一種 NSAID 特別有效 | Ibuprofen、naproxen、diclofenac 都是 A/I,彼此沒有明確優劣 |
| Aspirin 是輕度發作的第一線 | Grade A、Group IV;Table 1 與 diclofenac 共用「輕度第一線」說明格,屬排版誤導 |
| COX-2 抑制劑是推薦用藥 | 2026 正文 Grade C、Group III,表格寫 C/II;2022 年版正文與總表都是 III |
| 成藥複方比較溫和 | Grade C、Group III,無嚴謹試驗;MOH 門檻每月 ≥10 天,比單純止痛藥的 15 天更早 |
| Tramadol 打針比較快 | 摘要寫 tramadol 應留到最後且限口服;morphine 與 butorphanol 不建議 |
| 每週兩天是所有藥的統一上限 | 摘要寫每週兩天;正文引國際建議,止痛藥與 NSAID 為每週少於 2–3 天 |
| 急性藥吃太多就換一種急性藥 | 每月偏頭痛日 ≥4 天或急性治療頻繁無效者,應評估預防性治療 |
主要來源
Lau CI, Chen WT, Hou TW, et al; Wang YF. 2026 Taiwan guidelines for the acute pharmacologic treatment of migraine in adults. J Chin Med Assoc. Publish Ahead of Print. doi:10.1097/JCMA.0000000000001427(正式排版前版本,卷期頁碼未定)
Lau CI, Wang YF, and the Treatment Guideline Subcommittee of the Taiwan Headache Society. 2022 Taiwan Guidelines for Acute Treatment of Migraine. Acta Neurol Taiwan. 2022;31:89–112.(新舊版對照用)
本系列供醫療專業人員教學參考,不取代原始指引全文、最新仿單、健保給付規定或個別臨床判斷。文中表格為原創整理。